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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县检察院“双箭齐发”促进土地复垦

时间:2022-08-13 21:07:01   作者:禹杰 胡钰淇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31390   评论:0
内容摘要:   “看到这片16.09亩土地复垦到位,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守住耕地红线,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麻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郑华刚感慨道。日前,麻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赴实地查看复垦工作完成情况。......

   “看到这片16.09亩土地复垦到位,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守住耕地红线,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麻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郑华刚感慨道。

麻阳县检察院“双箭齐发”促进土地复垦 图1

日前,麻阳县检察院办案人员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赴实地查看复垦工作完成情况。经现场查证,牛潭沙厂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复垦,并种上应季农作物,土地资源得到了保护。

2017年2月,麻阳县江口墟镇牛潭沙厂通过竞拍取得锦江河段第三采矿标段采矿资质。20203月,该沙厂委托相关公司编制了《麻阳江口墟镇牛潭沙厂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对加工堆料区等16.09亩临时土地进行复垦设计。但是,该沙厂仅对厂区生产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及场地找平,没有按照要求对损毁的耕地、园地、田坎等进行覆土回填及其他复垦措施,耕地上仍堆放大量碎石、建筑垃圾。

2022年1月,麻阳县检察院在获知这一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办案人员深入该沙厂进行调查取证。办案人员经查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导致制沙成品堆积于农田,沙厂复垦一直处于失管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麻阳县检察院认为,县自然资源局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对此,该院决定“双箭齐发”,一方面向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落实复垦措施。另一方面,召集当地镇村干部商量土地复垦后农作物栽种问题,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禹杰 胡钰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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