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信员 刘作忠 徐立黔)9月17日上午,新宁县焦家蛑醒Т蟛俪。3857名学子在认真聆听新宁县金石镇派出所三调联动室副主任曾柏青讲的法制教育课。
为了规范学生日常行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连续5年,学校每期开学初都由法制副校长给同学们上法制教育课。本次法制课上,曾柏青对学生提出三点建议:
一、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中学生,就是要E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二、提高认识,重在预防。同学们入学后,学校组织学习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三、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的意识,从而在青少年时代,就在内心树立起强烈的尊重法治、崇尚法治、严格依法办事的现代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