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

湖南扫黑风暴强势来袭!重点干掉这些人!快举报

时间:2018-02-08 08:56:58   作者:admin   来源:三湘法治网   阅读:11584   评论:0
内容摘要: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警告黑恶势力“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ldq...

 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警告黑恶势力“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尽快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黑恶势力下发了最后通牒。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o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现就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o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i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b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b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w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全 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2月2日

湖南“村霸”及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横行乡里的“村霸”倒了

 

2016年4月,长沙市望城区齐天庙村争取到5万元扶贫资金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时任村委会主b的罗英俊擅自将这笔钱用于新修一条从村主干道到他家门口的近道,并把工程交给“自己人”李某某干。李某某是个常年吸毒人员,也是村里名副其实的一霸,果不其然,工程建设过程中,多次发生打架斗殴和群众上访。

 

罗英俊还“一路三吃”,私自收取公路硬化款12万元,领取上级补助资金13.2万元p非法所得4万元;以“打白条”的方式向当地企业索要环境卫生费3.5万元占为己有;把1.71万灾害补助金塞进自己的腰包……

 

2017年底,罗英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送至司法机关。

 

 

 

 


侵占村民低保资金


2008年5月起,时任石门县罗坪乡安溪村原村文书贾集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及时将低保卡发放给涂某的情况下,先后四次支取低保金共计金额8070元2017年11月,罗坪乡纪委给予贾集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收取村民违法建房罚款


何卯翠在担任江华瑶族自治县桥市乡新石岩村计生专干期间,与其他村干部共同收取村民违法建房罚款2500元,其中个人违规收取村民违法建房罚款500元。此外,何卯翠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7年12月12日,桥市乡党委给予何卯翠开除党籍处分。

 


“坐地 财”挪用侵占


郴州市北湖区增福街道增湖村4组小组长王宪援“官小”贪欲却不小。由于该组写Τ恢莞咛西站区域,随着片区开发步伐的加快,集体土地频繁出租出让,组级收入日益壮大。王宪援将手中拥有的组级征地补偿资金185万元,分别存放于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两个账户内,并陆续从中支取18万元用于个人建房等支出。王宪援因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经北湖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王宪援被开除党籍。

对于黑恶势力,


 

 


什么态度?零容忍!


对一切黑恶势力坚决扫除,

对其经济基础坚决摧毁,

对其“保护伞”坚决打掉,

决不允许黑恶势力胡作非为,

决不允许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坐大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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